轻工行业标准QB/T 1653-2023《聚氯乙烯(PVC)注塑凉鞋、拖鞋》已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并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原来的QB/T 1653-1992《聚氯乙烯注塑凉鞋、拖鞋》,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增塑剂及其他助剂、色料等辅助材料,经注塑法生产的聚氯乙烯(PVC)注塑凉鞋、拖鞋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该标准不适用于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鞋号不大于170 mm)日常穿用的PVC注塑凉鞋、拖鞋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该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按生产工艺分类;
删除了规格划分、内长计算公式、内长极限偏差要求及试验方法;
增加了通用要求;
更改了外观要求;
增加了宽度偏差要求及试验方法;
增加了发泡鞋的同双鞋对称部位外形尺寸偏差要求;
删除了厚度要求及帮底连接处厚度试验方法;
更改了帮面厚度和底厚度试验方法;
删除了拉伸强度及断裂伸长率要求及试验方法;
增加了发泡鞋的物理力学性能、成鞋耐折性、耐黄变性能、防滑性能、限量物质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外观要求
项目 | 要求 |
整体外观 | 应修剪整齐,无破损、刮伤及影响穿用的缺陷。 |
同双鞋外形、色差 | 同双鞋左右脚基本对称,相对部位在1 m视距内色泽应无明显差异 (个性化设计除外)。 |
污迹 | 同双鞋累计面积不超过50 mm2,单处不超过25 mm2 。 |
花斑、杂质 | 鞋面不应有长径大于1.0 mm的花斑和长径大于1.5 mm杂质,长径1.0 mm~1.5 mm杂质在前帮面和后帮面各不应超过3个,长径小于1.0 mm的杂质不应集群。 |
帮底连接 | 连接处不应有棱边、棱角。 |
帮面 | 无豁裂,鞋面熔合纹的宽度不应大于1.0 mm,合模线处不应有大于0.2 mm的凹陷; 鞋帮带着力处不应有气泡和空洞,长径0.5 mm~1.0mm的气泡在前帮面和后帮面各不应超过4个,长径大于1.0 mm的气泡不应有;鞋带扣眼处不应有气泡。 |
鞋底 | 着地面和着脚面及侧面不应有大于 1.5 mm 的非设计性凹凸及长径大于5.0 mm的气泡和空洞,长径3.0 mm~5.0 mm 的气泡或空洞不应多于2处;缺料深不超过 1.5 mm,累计面积不超过60 mm2,单一面积不超过20 mm2;止滑纹最深处不应低于 1.5 mm; 双色鞋底(多色)串色面积累积面不应超过30 mm2,单处不超过10 mm2,不应存在双色鞋底分离(开胶)。 |
图案、标识 | 应清晰,不应出现龟裂、脱落现象;同双鞋标识部位应对称。 |
同双鞋对称部位外形尺寸偏差
项目 | 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 |
未发泡鞋 | 发泡鞋 | |
长度 ≤ | 2.0 | 3.0 |
宽度 ≤ | 1.5 | 2.0 |
帮面厚度 ≤ | 0.5 | 0.5 |
底厚度 ≤ | 1.0 | 1.5 |
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项目 | 要求 | |
未发泡鞋 | 发泡鞋 | |
硬度(邵氏A) | 60~77 | — |
加热损失率/(%) | ≤5.0 | — |
视密度/(g/cm3) | — | ≤0.55 |
压缩变形/(%) | — | ≤28 |
成鞋耐折性a (预割口5 mm,连续屈挠4万次) | 裂口长度≤15 mm 新裂纹≤5 mm 不应出现裂面 | |
耐黄变性能/级 (A法,24h) | ≥3-4 | |
防滑性能(湿态动摩擦系数) | ≥0.4 | |
a 鞋号230 mm以下的鞋不测成鞋耐折性。 |
限量物质
1. 重金属总量
项目 | 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
砷 ≤ | 100 |
铅 ≤ | 100 |
镉 ≤ | 100 |
2. 邻苯二甲酸酯总量
儿童鞋的邻苯二甲酸酯总量应符合 GB 30585-2014 表1中8的规定。
注:儿童鞋为14周岁及以下,3周岁以上(鞋号大于170 mm,不大于250 mm)日常穿用的PVC注塑凉鞋、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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