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难测试化学物质水生毒性测试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
该指南的发布与后续的正式实施,将对国内生态测试机构水生毒性测试水平起到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的重要作用。
标准制定背景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经济社会影响分析、危害特性测试方法等标准”。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者进口前应按《办法》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涉及简易登记和常规登记的,登记前需要开展一定的物质物理化学性质、健康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特性测试,提交相关测试报告。
为了指导化学物质生态危害测试,我国已制定了藻、溞、鱼等不同营养级水生生物毒性测试的国家标准(GB/T 21805-2008、GB/T 21830-2008、GB/T 21796-2008等)、化学品测试导则(HJ/T 153-2004)等方法。
这些标准、导则对于指导常规化学物质的水生态毒理测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于难溶、易挥发、易光解/水解/氧化、多成分等难测试化学物质的水生毒性测试并未给出细化的处理方法。
而实际操作中,这些难测试属性可能导致现有测试方法中的受试溶液配制、暴露系统选择和维持、样品采集与保存、暴露浓度分析、毒性结果表征等过程难以操作,给测试人员带来技术困扰。
为了确保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数据的可靠性、弥补现有化学物质测试方法的不足,在现有化学物质测试方法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在2020年下达任务书,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承担单位,成立编制小组,经过广泛调研、反复研讨和修改完善,制定了针对难测试化学物质的水生毒性测试技术指南。
企业合规建议
今年来,为保障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数据质量,支撑健全新化学物质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主管部门也是动作频频。如11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新化学物质生态毒理学测试报告专家审查会。
会议邀请生态毒理学测试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对登记发现问题较多的测试机构出具的15份测试报告,围绕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相关性等技术要求进行了审查。
审查结论认为其中10份测试报告在试验设计、试验浓度分析方法、测试结果和测试报告有效性等方面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用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在此提醒广大涉新物质活动的企业,测试数据是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重要基础,严格筛选测试机构保障数据质量是登记的重要前提,切莫因小失大,从而严重影响登记进展和企业声誉。
转载链接: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industry-news/aquatic-toxicity-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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