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韩国发布环境部第2025-48号公告,对其《化学物质登记与评估法案》进行修订,该法案可与欧盟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相类比。
具体修订内容
1.有害物质指定标准(修订后实施令的第3条及附件1)。该法案中新插入了“人类急性有害物质“"人类慢性有害物质”以及“生态有害物质”的定义。相应地,修订后的实施令规走了指定这三类有害物质的标准。
2.将危害评估委员会设立为化学品评估委员会下属专家子机构的法律依据(修订后实施令的第7条)。
3.根据修订后的法案对术语进行修订(修订后实施令的第11条,第20-2条、第27条和第31条)。该法案中,第2条第(6)款进行了修订,新插入了第2条第(6-2)款和第2条第(6-3)款,同时删除了第2条第(10)款。因此,实施令相关条款中的术语也根据修订后的法案进行了修改。
4.由于该法案中新插入了第19-3条和第42条第(3)款,修订后的实施令中增加了已确认有必要进行危害评估的化学物质(修订后实施令的第16条)。
5.修订后的实施令规定,即使根据该法案第45条提出了数据保护请求,可披露的数据范围也有所扩大(修订后实施令的第30条)。6.关于权力委托或授权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为了将不同机构相互关联的工作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韩国环境公社(KECO)被委托仅接收关干唯一代表的任命或解职报告,然后发布报告通知,此外,根据该法率第43条笔(1)款,关干提交报告或教据的顺序,以及进入设施和营业场所的相关工作,由地区环境办公室负青人负青开展(修订后实施令的第31条)。
该修订案的拟生效日期为2025年8月7日.
转载链接:http://www.tbtsps.cn/news/1/FEE8E881ECF7BF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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