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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制定并实施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出口监管细则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发布日期:2025-05-19    阅读:2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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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立法数据库网站消息,乌兹别克斯坦总统2025年4月签署编号IIQ-67总统令,旨在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合作、规范技术标准与商品贸易等。

该总统令主要内容包括:

1、国际贸易规则与经济合作细则:加强与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城组织的经贸协作,推动跨境贸易协定谈判,扩大农产品、化工品、纺织品等优势产品出口;

2、非关税壁垒优化:取消90%的进口商品现场开箱检验,仅保留高风险商品(如药品、化妆品)100%检验;

3、建立“预裁定制度”,企业可提前30天申请商品归类、原产地规则判定;

商品进出口监管细则:

1、动植物产品(附件1-20项):需提供出口国官方检疫证书,进口肉类、乳制品须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兽医与植物卫生安全局 (ovGK)制定的微生物、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如编号0306391000的澳大利亚小龙虾需检测乱弧菌、诺如病毒);

2、食品与农产品(附件51-80项):预包装食品须加贴乌兹别克语标签,标注成分、保质期及营养信息;

3、酒类(HS2203-2208):除常规检验外,还需通过国家酒精饮料监管局的酒度与添加剂检测;

该总统令自2025年4月18日起生效。

转载链接:

http://www.ccpitbj.org/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40fcc0367c729df20181af782c2307f1/article_ff8080818e8a79a50196e66d2c7234ef/ff8080818e8a79a50196e66d2c7234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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