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WTO发布通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代表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成员国包括纳米比亚、南非、莱索托、斯威士兰和博茨瓦纳)对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保障措施案作出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第一年13%、第二年11%、第三年9%,征收期限为3年。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40、7208.51、7208.52、7208.53、7208.54、7208.90、7211.14、7225.30、7225.40、7225.99、7226.99。本案保障措施不适用于取向硅电工钢。
2024年2月23日, 南非对进口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24年6月25日,南非对进口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ZAF10.pdf&Open=True
转载链接: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84349&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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