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第七次会议通过33项决定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15-09-08 阅读:608次
《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第七次会议在近期召开,会议共通过了33项决定,其中重要的决定包括:
a.将六氯丁二烯、五氯苯酚及其盐和酯、多氯化萘加入持久性有机物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第I部分中:
b.对豁免条款进行修订,包括: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以及全氟辛烷磺酰氟将不再享有在地毯、皮革、服装、纺织、家具,纸张、包装、涂料、涂料助剂、橡胶、塑料等产品中的豁免。
c.对DDT、多氯联苯醚(PCBs)、二苯醚(BDEs)、氟辛烷磺酸(PFOS),无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BAT和BEP、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条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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