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欧美泰机电产品 TBT通报评议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5-08-07 阅读:552次
各相关单位:
7月中下旬,欧盟、美国、泰国发布了多项机电产品相关的TBT通报,包括G/TBT/N/EU
/301,G/TBT/N/USA/698/Add.3,G/TBT/N/THA/461,G/TBT/N/THA/462和G/TBT/N/
THA/463共5项(评议法规内容见附件1),产品涉及空调、灯具、电风扇、电动机、压缩机、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等技术法规要求。
为保护我国相关产业利益,减轻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经济可能产生的影响,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特委托我中心组织对上述WTO/TBT通报进行评议,会议将邀请国内相关专家和省内重点企业的技术人员对该项通报进行分析和研究,讨论形成代表中国政府和产业界的评议意见。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签到时间:8月20日09: 00-09: 30
会议时间:8月20日09:30- 8月21日 17:00
二、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广州大厦715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广州大厦(地铁1号线或二号线公园前站F出口,电话020-83189888)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质检总局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
四、参会人员
1.质检总局标法中心、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相关领导;
2.各省检验检疫局、省WTO/TBT中心、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标准化技术机构和认证检测机构专家;
3.空调、灯具、电风扇、电动机相关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代表。
五、会议议题
1.对上述TBT通报中的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合理性。
2.对照上述TBT通报提出的标准,全面分析、评估对我省相关产品在生产难度、质量要求、成本变化、出口价格、出口销量等方面造成的重要影响。
3.根据WTO/TBT协定规则,提出对上述通报的评议意见,通过国家WTO/TBT通报咨询中心向相关WTO成员国提出我省企业诉求,同时研究我省相关产品出口的应对措施。
六、注意事项
1.参与WTO/TBT相关工作是我省企业了解和参与欧美等主要目标市场技术法规修订工作的宝贵机会,也是企业了解国际产业发展方向,促进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希望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
2.请各参会单位、出口企业派分管技术标准或出口业务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于8月18日12:00前回传回执。
3.请各参会单位、出口企业提前向我中心索要会议资料,根据会议议题,提前做好提出评议意见的相关准备(如有书面意见可发到下列指定邮箱)。
七、会议联系人
陈嘉文 020-38835878,18620204650;
李艾阳 020-38835893,13025125635;
曾 龙 020-38835877,13688882138
八、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请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8月18日12:00前发送至020-38835397(传真)或gdwto_tbt@vip.163.com(邮箱)。
附件:评议法规内容和参会回执
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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