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欧盟采纳了一项关于将全氟辛酸(PFOA)及其化合物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附录A 中的提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 )是全球立法者关注的焦点,已成为将危险物质从消费产品和食物链中清除出去的不断增大的推动力 。
《斯德哥尔摩公约》旨在保护人体健康和保护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危害。根据预防性原则,该公约提供了一个框架,以消除当前23种优先性POPs 的生产、使用、进口、出口,安全处置及清除或减少某些无意释放的POPs 。作为公约的一方,欧盟发布了(EC)No.850/2004法规 (包括修正案)以执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
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酸盐和全氟辛酸相关物质作为防水、油和油脂剂被广泛用于消费产品和工业应用中。但是,根据现有科学资料与审查报告,全氟辛酸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并危及环境。PFOA和APFO 已被认定为高关注物质(SVHC),因为具有生殖毒性1B、持久性、生物累积性与毒性(PBT)。根据欧盟(EC)No.1907/2006法规(REACH)要求,PFOA和APFO 已于2013年6月20日被添加到欧盟授权要求下的候选清单中 。(EC)No.1907/2006法规的修订指令,(EC)No.317/2014法规的进一步的协调分类表明PFOA为其他致癌物质并据此制定了一份对PFOA投放到市场中供给公众的禁令。由于欧盟委员会试图避免REACH附录xvii和欧盟POPs 两部法规同时管控PFOA,因此,望对现有立法进行修正。
考虑到PFOA及其化合物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分散使用的物质,在环境中可随时随地检测到,且PFOA可以随着大气运动长距离的迁移,现在欧盟采取的措施级别不足以达到对环境与人体健康的高度保护,有必要采取更广泛的国际行动。在此背景下,欧盟委员会决定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一份提议,将PFOA及其化合物列于公约的附件A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