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针对烟碱的统一分类标签(CLH)开展公众评议,物质的详细信息见下表:
物质名称 |
CAS号 |
EC号 |
危害分类 |
烟碱
Nicotine(ISO) |
200-193-3 |
54-11-5 |
急性毒性1类(H300)、急性毒性1类(H310)、急性毒性2类(H330)、慢性水生环境毒性2类(H411) |
公众提交评议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6日。如果提案通过,那么该物质将归入到CLP法规第三部分附件VI的“分类清单”中。CLP法规第三部分附件V是有毒化学品的危害分类清单,为未来的物质生产、筛选高风险物质、编写安全数据表(SDS)提供重要参考意见。欧盟的CLP法规将逐步的取代危险物质指令(67/548/EEC)和危险配置物指令(1999/45/EC)。2015年6月1日,两种指令将完全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