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修订欧洲化妆品法规附件II,化妆产品中限制物质清单新增5种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包括:尼泊金异丙酯、羟苯异丁酯、羟苯苄酯、4-羟基苯甲酸苯酯、戊烷基对羟苯甲酸酯。
欧委会修订案公布在4月10日的官方公报上。除了限制以上5种物质外,还规定二氯苯氧氯酚在漱口水中使用最大浓度为0.2%,在其他化妆产品如牙膏、手皂、扑面粉中使用最大浓度为0.3%。
此外,规定羟基苯甲酸及其盐和酯类作为单酯中的酸用于制作配置品的最大浓度为0.4%,作为混合酯中的酸最大允许浓度为0.8%。
2014年10月30日前,对不符合新规的化妆产品生产商仍可在市场上正常销售。2015年6月30日起,所有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必须符合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