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镇江香醋(Zhenjiang Xiang Cu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发布日期:2012-06-15 阅读:302次
根据欧盟法规(EC) No 510/2006,我国于2007年7月16日申请将镇江香醋(Zhenjiang Xiang Cu)注册为地理标志保护(PGI)名称,曾因我国与德国对该产品的标准在最低总酸含量上的不同而未能通过,我国规定醋中最低总酸含量为4.5g,而德国规定为5.0g,而欧盟并没有相关的标准要求。最终通过欧盟委员会讨论以及地理标志保护和原产地标识保护委员会给出的措施,欧盟委员会于2012年6月13日在官方公报上发表上述法规公告,该法规于发表之后20天生效。
附件中详细说明了镇江香醋注册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各项要求,包括名称、产品描述、原材料的来源、包装等,规定产品的生产必须在认定的地区进行。另外,还对认定地区及相关的地理位置介绍、产品的特异性都作出了具体说明。
法规原文:http://www.tbtmap.cn/portal/upload/201206141740336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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