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就美国协调关税制度鞋履关税分类指引及资料推出修订版本。局方定期分布上述刊物,以尽其鼓励业者「知法守法」及「分担责任」的职责。这两个概念的基础原则是,要业界尽量自愿遵守海关法例,他们必须完全清楚了解本身的法律责任。这类刊物涉猎范围广泛,包括多项复杂问题,因此主要目的是为业界提供资讯。
刊物首先概述鞋履关税分类。实质上,鞋履分类视乎占最大鞋面表面面积(如鞋底以上部分)及鞋底表面面积的物料而定。
物料要被定为属于鞋面表面面积,必须在鞋履表面清晰可见、属于合理或可作为鞋履表面的物料,以及不可或缺的物料(即除去这些物料会令鞋履不完整)。在决定最大鞋面表面面积时,配件或加强物如足踝补片、缘饰、装饰品、扣环、鞋带护头、金属圈支撑物或类似附件均不计算在内。鞋履的外底物料是指与地面有最大接触面积的物料,但不计算配件或加强物,如鞋底钉、鞋码或类似附件。
以下各项不纳入协调关税制度第64章(鞋履)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