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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PA、DOE改进措施推进“能源之星”计划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0-04-20    阅读:4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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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盛顿消息,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今天联合宣布了“能源之星”产品认证过程中的变化,以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产品才能获准得到“能源之星”标签。数月以前,EPA和DOE就已开始调整这些变化以增强“能源之星”计划方面鉴定、测试、和执法的工作。
        立即生效的条款为:制造商要想获得“能源之星”的认证标签,必须提交完整的试验报告和评估成果,并由EPA证明。在对“能源之星”资格认证审查的过程中,EPA已加强了其批准系统,不再依赖自动批准程序。EPA将对所有新的资格申请进行检查和批准,并从本周末开始接受新的申请。
        此外,在EPA批准公司提交的产品为“能源之星”合格产品之前,申请项目合作伙伴的公司将无法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
        EPA和DOE将会进一步加强认证程序,并于年底生效。所有制造商必须提交由受认可的、批准的实验室出具的测试结果,以保证产品得到“能源之星”标签。目前需要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测试的产品有窗户、门、天窗和萤光灯泡等。新的检测过程中,“能源之星”计划下的产品类别将会扩大到60多个。
        为了保证符合“能源之星”的规格,许多执行和测试程序已到位。DOE对一些现有产品展开检测,在一些常见的家用电器中,98%的产品符合“能源之星”要求。
        EPA和DOE致力于不断加强和提高“能源之星”计划,及时提供信息,帮助消费者识别市场上的能效产品,减少开支,减少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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