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圣诞前通过玩具安全指令
信息来源:欧盟官网 发布日期:2009-01-15 阅读:488次
欧洲议会于2008年12月18日举行全体会议,以绝大多数票通过新的玩具安全指令。新指令旨在加强玩具安全,并配合科技发展步伐。值得注意的是,自现行玩具安全法规实施以来,已有多种新玩具推出市场,因此需要制订新规定以反映目前的产品范围。
新指令对「玩具」作出更清晰的定义,加强安全规例,厘清警告及年龄限制说明规定,禁止使用致癌、诱变或危害人类生殖力的物质,以及限制重金属和香料的使用。
玩具的定义
根据新指令,玩具指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指引又扩大不被视为玩具的产品清单范围(清单载于指引草案附件),其中派对装饰、儿童服装配饰(并非供玩耍)、专为14岁或以上人士而设的收藏品(如精细比例模型)、超过500块的拼图、烟花及多种新产品(如电子游戏及游戏机)均不属于玩具安全指令所涵盖的玩具。
安全
生产商将须确保玩具不会危害儿童健康。欧洲议会要求任何于欧盟市场销售的玩具均符合相关的一般安全标准,生产商和进口商须保存技术文件及欧盟守规声明,由玩具在市场出售起计,为期10年。
警告
欧洲议会亦厘清有关警告的规定。张贴于包装及玩具的警告必须明显易见,并于前面加上「警告」(Warning)一词。警告所用的文字必须为消费者所理解,并须贴于包装上或销售点内,清楚可见。
年龄限制
欧洲议会忧虑业者会滥用警告,藉以规避适用安全规定,例如用警告表明玩具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但其实该玩具是主攻3岁以下儿童市场的。根据新的玩具安全指令,警告若与玩具的拟定用途有所抵触,即不得使用。
致敏香料
欧洲议会已列出55种禁止在玩具使用的致敏香料,多种玩具(如玩具泥胶及洋娃娃)料将受影响。指引对含有其他香料的玩具作出清晰的标签规定,并订明许可的微量限值。在若干情况下,准许于嗅觉纸板游戏、成套化妆品及味觉游戏中使用若干种香料,但有关香料必须附有清晰标签及警告。无论如何,这些产品不得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
致癌、诱变或危害人类生殖力的物质
欧洲议会几乎全面禁止使用致癌、诱变或危害人类生殖力的物质,惟欧洲科学委员会确认不构成风险者除外。议会又限制重金属的使用,将若干类金属(包括砷、镉、铬(VI)、铅、汞及有机锡)的含量限值降低至欧委会科学委员会安全标准的50%,以确保玩具最多只含有微量重金属。
藏于食品内的玩具
欧洲议会修订有关藏于巧克力蛋等食品内的玩具规定,蛋形玩具包装的尺寸须防止阻塞肺气道。
发声及活动玩具
发声玩具须按照脉冲噪声及持续噪声的最高值设计及生产,以防止玩具发出的声音损害儿童的听觉。至于活动玩具,任何供1名或多名儿童在其上玩耍的表面,其设计必须能够承受儿童的重量。
指令现已转交欧洲理事会审批,一经理事会通过,将于《官方公报》刊登当日起计20日后生效,各成员国须于指令刊登当日起计18个月内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例。不过,欧盟提供若干过渡期,确保玩具生产商和进口商等业者有足够时间适应新规定。于指令生效当日起计2年内,符合现行法规(第88/378/EEC号指令)的玩具可继续在市场销售。化学品规定方面,欧盟提供4年过渡期,以便制定统一的合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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