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收紧玩具安全规例
信息来源:欧盟网站 发布日期:2008-12-10 阅读:302次
2008年11月6日,欧洲议会内部市场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宣布,已采纳关于《玩具安全指令》修订草案的报告。
委员会主席麦卡锡表示,法例须订明严格的标准,以确保危险的玩具不能流入市场。采纳该报告是提高安全标准以及保护儿童免受危险及有毒的进口玩具损害的重要一步。现时的玩具安全法例已实行了20年,未能应付新的风险和威胁。
委员会扩大了不被视为玩具的产品清单,列于法令草案附件中。以纸板及/或纸制造,不含任何额外元素(如塑料玩具或发声功能)的童书,不应视为指令草案所指的玩具。
玩具生产商须就每款玩具编订完整的技术文件,并在销售玩具前进行安全评核。玩具推出欧盟市面后,生产商和进口商均须保存技术文件及合规声明,为期10年。
委员会并针对窒息风险,收紧年龄限制规定,以确保有细小部件的玩具不会给幼儿把玩。为36个月以下幼儿而设的玩具,将须符合更高的安全标准。此外,委员会亦支持收紧对若干物质的规定,例如禁用砷、镉、铬、铅、汞、有机锡等重金属。对于致癌、诱变或危害生育物质的限制亦被收紧,委员会成员支持近乎完全的禁制。
不过,委员会的报告亦建议,欧洲委员会提出的部分条文应该放宽,例如放宽针对致敏香料的微量限制,认为应允许少数该类物质在发展感官的教育玩具中使用,例如嗅觉、味觉及化妆游戏。
委员会支持的其他措施,包括收紧关于安全警告及玩具说明书的规定,以及销售玩具的网站亦须刊登警告。他们并收紧规定,以减少含有玩具的食品(例如内藏玩具的巧克力蛋)的窒息风险。
委员会的报告将于2008年12月16日交由全体议会投票决定。不过,委员会表示打算与欧盟理事会及欧洲委员会磋商,以便能迅速地在首读达成协议,从而尽快立法。此举意味报告可能要到2009年1月才会交到全体议会面前进行票决。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
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