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马来西亚发布了消费者保护法2008(符合安全标准)及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
1. 消费者保护法2008(符合安全标准) 法规草案规定了关于消费品安全标准的普通程序要求,包括安全及标志要求、批准证明、合格评定报告、违法行为和处罚、记录保留、主管部门、在马来西亚销售玩具的过渡期。
2. 消费者保护法2008(玩具安全标准) 法规草案规定在马来西亚销售或供应的玩具(法规规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