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加强检验中国内地奶制品及高蛋白产品
信息来源:欧盟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08-11-06 阅读:656次
2008年10月15日,《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08/798/EC号决议,对源自或由中国内地付运、含有牛奶的产品或奶制品实施特别规定。
欧盟于2008年9月26日采取临时措施(第2008/757/EC号欧委会决议),全面禁止源自中国内地含牛奶成份的婴幼儿营养食品进口;可能含有超过15%奶制品的合成食品,须接受测试。第2008/798/EC号决议以更严格和更明确的规定取代这些临时措施,指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学中间物,用于生产氨基树脂和塑料,如果食品含有大量三聚氰胺,可能对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不久前,法国发现某些来自中国内地含有牛奶的产品(如白兔牌牛奶糖及乐天熊仔饼)被掺进三聚氰胺,促使欧盟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第2008/798/EC号欧委会决议并引入随机检查,检验其它可能被掺入三聚氰胺以令人以为蛋白质含量高的食品。
合成食品方面,先前检查只限于来自中国内地含有超过15%奶制品的合成食品,例如巧克力、糖果和饼干。假若发现产品含有超过2.5毫克/千克的三聚氰胺,产品会被立即销毁。
现在,新措施规定所有来自中国内地含有牛奶的产品,包括合成产品及饲料,必须在欧盟经过系统化检测。成员国在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分析性测试前,毋须再确立奶制品含量水平。成员国须确保已流出市面的合成产品已受到适当管制及经过测试,必要时须从市场撤走。
饲料及食品业营运商或其代表须预先通报管制站,所有源自或由中国内地付运的合成产品的估计抵境日期及时间,其中包括含奶制品的饲料。管制站的设立地点由成员国指定,管制站清单将于未来公布及向欧委会通报。
管制措施包括文件检查及物理化验等,针对所有源自中国内地的合成产品。成员国亦可对其他源自中国内地、蛋白质含量高的饲料及食品进行进口前的随机测试,以确定这类产品的三聚氰胺含量,化验结果将决定产品是否须要被扣留。若验出违规产品,测试成本将由有关的饲料及食品业营运商承担。欧委会将于短期内重新评估这些措施,及检视食品和饲料迅速警报系统。
欧委会的决议内容载于以下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8:273:0018:0020: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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