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土耳其继续对中国产品进口设限
信息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发布日期:2008-01-24 阅读:747次
土耳其政府于08年1月2日正式通知中国政府,土耳其政府认为自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对土耳其市场造成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因此决定2008年继续对来自中国的44类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实施期间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 涉及产品:从08年起,土方将采用新的管理系统和分类标准,不再沿用欧盟标准对纺织品服装进行分类管理。对我实施配额管理的纺织品分为20个组(每组涉及的土方产品税号和设限数量见附件),
二、 配额的分配和管理:土政府授权伊斯坦布尔纺织服装出口商协会(ITKIB)具体负责。
三、 配额的分配:将根据向伊斯坦布尔纺织服装出口商协会(ITKIB)提出申请的先后顺序按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
四、 土方规定:每个类别商品进口配额总量的75%将专供传统进口商;其余25%自由发放。07年此项规定的比例是各50%,此举的目的无疑是为了限制配额的使用。07年时,如到10月份传统进口商配额使用不完,即可自由申领,但08年此规定取消。
五、 土方规定:专供传统进口商和自由发放部分配额中,每个进口许可证所能申领的配额上限参见附件。
六、 土方规定:进口商少量进口(在单个报关单范围内不超过25公斤或50个/双/套)的情况,可在不扣减进口许可证上配额数量的基础上,仅凭进口许可证进行进口。但,对于一个企业,此特殊措施仅限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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