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TBT通报咨询中心消息:台湾、澎湖、金门和马祖独立关税区经济事务部,能源局2005年10月3日发布了对无风管空气调节器、电冰箱和荧光灯镇流器最低能效要求的修订草案。
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能源局拟对构成主要能源消耗设备的三种产品(无风管空气调节机、电冰箱和荧光灯镇流器)修订现行最低能效要求。对生产商允许一个3至5或10年的过渡期以适应提议的新要求。提议的最低能效要求的检测方法基于相关国家标准。该修订草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1月30日。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企业给予关注。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