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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缅因州将砷、镉和汞列为优先化学品

信息来源:2014-06-18    发布日期:2014-06-18    阅读:4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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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日,美国缅因州通过了分别将砷,镉和汞定义为优先化学品的三个提案,这些提案是在遵循缅因州《儿童产品有毒化学品法》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生产商和分销商需向缅因州环境保护局报告相关产品信息,如果他们生产或分销的儿童产品(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含上述化学品。涉及的产品类型包括寝具,儿童护理用品,服装,化妆品,工艺品,鞋类,游戏用品,珠宝和装饰品,安全座椅,日用品,饰品,个人护理产品,文具和玩具。

生产商或分销商需向缅因州环境保护局报告下列信息:

  • 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生产商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 产品描述。包括产品尺寸,含有优先化学品的产品部件,以及含有优先化学品的产品部件是否能放入口中。
  • 产品在缅因州或美国销售或分销的总量。
  • 优先化学品在报告的产品中的含量。
  • 优先化学品在报告的产品中的作用。
  • 生产商认为与优先化学品申报相关的其他信息。

报告截止日期:2014年11月28日

更多信息:

将砷定义为优先化学品以及儿童产品中砷的要求
http://www.maine.gov/sos/cec/rules/06/096/096c887.docx

将镉定义为优先化学品以及儿童产品中镉的要求
http://www.maine.gov/sos/cec/rules/06/096/096c884.docx

将汞定义为优先化学品以及儿童产品中汞的要求
http://www.maine.gov/sos/cec/rules/06/096/096c88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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