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临时存储类

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REACH法规才会阻碍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欧盟?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8-08-27    阅读:529次
字体:
0
(1)如果产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属于分阶段物质,而且在2008年6月1日~2008年12月1日这个期限内没有进行预注册,那么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该产品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

(2)分阶段物质的注册文档从2008年6月1日开始提交。如果该产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属于分阶段物质,并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了预注册,该物质出口欧盟的总量大于1000t/a(或该物质属于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且出口欧盟的量大于1t/a;或该物质属于(高)持久性、(高)蓄积性物质,且出口欧盟的量大于100t/a),在2010年12月1日之前没有完成注册,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该物质出口欧盟的总量为100一1000t/a,在2013年6月1日没有完成注册,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该物质出口欧盟的总量为1一lOOt/a,在2018年6月1日之前没有完成注册,就不能再出口欧盟了。

(3)非分阶段物质的注册文档从2008年6月1日开始提交。如果该产品中需要注册的物质属于非分阶段物质,那么必须完成注册,才能开始出口欧盟市场。

特别指出一点,有些企业表示:如果我公司没有注册,而采取其他手段继续出口欧盟市场,如果欧盟没有监管机构的话,这种操作是不是可能成功’?这里要提醒一点,整个供应链都是受REACH法规约束和监控的,如果不注册,原则上讲就不能出口欧盟,而且即使侥幸出口了,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欧盟客户也不会接受这样的产品。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