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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禁止使用石棉和石棉产品法规提案;撤销石棉产品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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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18 年 10 月 31 日 的信息根据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禁止石棉和包含石棉产品法规 禁止石棉和包含石棉产品法规
文件G/TBT/N/CAN/541(2018年1月16日)通报的禁止提案于2018年10月17日作为禁止石棉和包含石棉产品法规批准。
法规2018年12月30日生效 法规禁止进口、销售和使用加工石棉纤维。法规还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加工石棉纤维产品,以及含有超痕量石棉的消费品,但免除数量有限。除了法规提案列出的免除条款外,还修订或增加了以下免除和许可规定: •在氯碱工业中进口和使用石棉的免除至2029年12月31日; •如果没有技术上或经济上可行的无石棉替代品,则核设施设备含石棉产品的进口、销售和使用免除至2022年12月31日; •如果没有技术上或经济上可行的无石棉替代品,则含石棉产品军事设备的进口、销售和使用免除至2022年12月31日;; •如果没有技术上或经济上可行的无石棉替代品,对在加拿大境外为进行军事行动而进口、销售和使用含石棉产品军事设备实施免除; •对将现有道路基础设施中的石棉重新用于新道路基础设施或石棉矿场恢复实施免除; •对转让实际拥有或控制石棉或含石棉产品以允许其处置实施免除。 在大多数情况下,执行免排除活动的人和许可持有人必须遵守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并且必须实施石棉管理计划。对于进口、销售和使用含石棉产品的军事设备和核设施设备的限时免除,需要说明没有在技术上或经济上可行的无石棉替代品的声明。 从2023年1月1日起,法规还包括允许在没有技术或经济上可行的无石棉替代品的情况下,为核设施设备和军事设备进口和使用含石棉备件的许可规定。签发的许可有效期为3年,许可持有人须遵守报告要求。 本法规不适用于从加拿大境外某地到加拿大境外另一地点的转口石棉或含石棉产品。 批准措施全文可从以下地址下载: http://gazette.gc.ca/rp-pr/p2/2018/2018-10-17/html/sor-dors196-eng.html(英语) http://gazette.gc.ca/rp-pr/p2/2018/2018-10-17/html/sor-dors196-fra.html(法语) 或向以下地址索取: 加拿大SPS &TBT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技术壁垒和法规处(TPB) 加拿大全球事务部 111 Sussex Drive, Ottawa, Ontario K1A 0G2 电话:+(343) 203 4273 传真:+(613) 943 0346 电子信箱:enquirypoint@international.gc.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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