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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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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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喷雾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国家标准;法规提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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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9 年 06 月 23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标题:关于气溶胶涂料的国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机构:环保署 作用:最终规则 摘要:本行动修订关于气溶胶涂料的国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气溶胶涂料反应性规则),根据《清洁空气法案》第183(e)项,该标准规定了关于气溶胶涂料种类(气溶胶喷漆)的国家基于反应性的排放标准。这些修正案基于环保署(EPA)收到的来自管理实体的请求,将化合物和相关的反应性因素增加到表2- 反应性因素中,并且阐明了哪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符合性测定中是量化的。另外,本最终规则做出了某些涉及通告的修改,要求公司向管理实体证明其将承担遵守保存记录和报告要求的责任,并且同样也提出了哪种当事人对这种证明负有责任。此外,在本次行动中,我们对气溶胶涂料反应性规则做出了较小的修订和修正。最后,在本次行动中,我们将提交最初通报要求的一部分气溶胶涂料法规的提意见截止日期延长了30天,到2009年7月31日为止。 生效日期:本最终规则于2009年6月23日生效 欲知详细的信息联系: 美国环保署,空气质量规划和标准办公室,政策与项目处, 自然资源和商业小组(E143-03) J. Kaye Whitfield 小姐 Research Triangle Park, NC 27711 USA 电话: 919 541 2509 传真: 919 541 3470 电子信箱:whitfield.kaye@epa.gov 全文在: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E9-14580.htm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pdf/E9-14580.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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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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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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