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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775
2024-06-2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谷物(HS编码: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动物源性食品(HS编码: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EU)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2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2_e.pdf
6. 内容简述:

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2005年2月23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关于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表/内农药的最大残留量,并修订欧盟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 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条审查现行苯酰菌胺最大残留量,并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的进口限量;2023年《欧洲食品安全局杂志》;21(12):e8427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8427 (英文版)
10. 拟批准日期: 2025年1月
拟公布日期: 2025年2月
11. 拟生效日期:
该法规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三个月之后适用。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8月25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6-26如下信息:
欧盟委员会(EU)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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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3. 覆盖的产品: 谷物(HS编码: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动物源性食品(HS编码: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贸易伙伴
5.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EU)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1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2_e.pdf
6. 内容简述:

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7. 目的和理由: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2005年2月23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关于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表/内农药的最大残留量,并修订欧盟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 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条审查现行苯酰菌胺最大残留量,并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的进口限量;2023年《欧洲食品安全局杂志》;21(12):e8427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8427 (英文版)
11. 拟批准日期: 2025年1月
拟公布日期:
2025年2月
12. 拟生效日期:
该法规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三个月之后适用。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24年8月25日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6-26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EU)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内容简述:

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4-06-26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EU)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通报机构,国家咨询点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通报标题:

欧盟委员会(EU)法规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2页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SPS/EEC/24_04027_02_e.pdf
3. 相关方: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
4. 覆盖的产品: 谷物(HS编码: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动物源性食品(HS编码:0201、0202、0203、0204、0205、0206、0207、0208、0209、0210)以及某些植物源性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5.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该法规应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三个月之后适用。
6. 内容简述:

该拟定法规草案涉及更新某些食品产品内/表苯酰菌胺的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欧洲食品安全局(“安全局”)根据(EC)第396/2005号法规第12(1)条,提交了一份关于审查该活性物质现行最大残留限量以及制定洋葱、大蒜和香葱进口限量的合理意见。

根据该合理意见,安全局对某些商品中苯酰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食品法典委员会最大残留限量,降低某些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在删除欧盟不再授权并排除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旧用途后,制定了较低的最大残留限量。

7.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A4组-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 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 29 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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