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关于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2-05如下信息: 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关于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关于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2-05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关于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内容简述:
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2-05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关于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国家咨询点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关于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
3. | 相关方: |
4. | 覆盖的产品: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6. | 内容简述:第G/SPS/N/EU/775号文件(2024年6月26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由2025年1月29日欧盟委员会(EU)第2025/146号法规批准,该法规修订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396/2005号法规附件II和III,涉及某些产品内/表苯酰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7.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A4-多边国际关系 弗罗瓦街 101,B-1049 布鲁塞尔
电话:+(322)2954263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