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机电工程署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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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视机(HS: 85287210, 85287220, 85401100 和 85401200),储水式热水器(HS: 85161000)),电热炉(HS: 85166090),房间空调(HS: 84151000 和 84158100),洗衣机(HS: 84501110, 84501120, 84501200 和 84501900)。
ICS:[{"uid":"23.120"},{"uid":"33.160"},{"uid":"97.100"},{"uid":"97.060"}] HS:[{"uid":"84151000"},{"uid":"84158100"},{"uid":"84501110"},{"uid":"84501120"},{"uid":"84501200"},{"uid":"84501900"},{"uid":"85161000"},{"uid":"85287210"},{"uid":"85287220"},{"uid":"85401100"},{"uid":"85401200"}] |
5. |
通报标题:电视机、储水式热水器、电热炉、逆循环型房间空调(即加热性能)和容量7公斤至10公斤的洗衣机产品能效标签规范修订草案。页数:16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中国香港提出强制能效标签制度包括电视机、储水式热水器和电热炉,房间空调范围扩大至加热性能空调,洗衣机扩大至容量10公斤以下。规范修订草案规定了电器测试标准和能效等级计算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公众选择能效电器,提高公众节能意识。 |
8. | 相关文件: G/TBT/N/HKG/26,G/TBT/N/HKG/26/Add.2,G/TBT/N/HKG/31, G/TBT/N/HKG/31/Add.1 和 G/TBT/N/HKG/46。 |
9. |
拟批准日期:
2017年3季度之前 拟生效日期: 2019年1季度之前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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