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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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化学物质
ICS:[{"uid":"99"}] HS:[{"uid":"9802"}] |
5. |
通报标题: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法案(TCSCA) (草案)页数:18/40 使用语言:英语/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为跟踪化学物质信息,环境保护总局提出采纳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体系,并要求制造或进口超过一定量化学物质的企业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表登记这些物质,并提供安全信息(用作有毒化学物质筛选、评估和管理的依据)。 为了更好地从源头来管理化学物质,参考了联合国的《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的管理精神,本拟定修正案规定,建立“国家化学物质管理委员会”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法律的管辖权,填补化学物质管理空白。除了保留涉及第1至4级有毒化学物质的条款外,本拟定修正案增加了“重大关切的化学物质”类别(授权中央主管部门在随后的单独评估中宣布上述化学物质),这将有利于扩大受管控物质的数量,并实施分类管理,能够监测相关物质流量并加强主管部门的调查权。 |
7. | 目的和理由:加强化学物质管理,加强环境、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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