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国家交通委员会(CONTRAN)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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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HS 851220:机动车电气照明或视觉信号设备(不包括品目8539的电灯)。
ICS:[{"uid":"43.040.20"}] HS:[{"uid":"851220"}] |
5. |
通报标题:2017年7月25日法令No. 681。页数:4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法令规定了摩托车、滑板车、机动脚踏两用车、三轮车和四轮车必须安装的照明和信号系统技术要求,包括设备部件规范及照明和灯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 撤销2015年8月19日决议No. 548。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1) 2017年7月26日巴西官方公报No.142第1部分第139页;(2) 1997年9月23日法案No. 9503及其更新(art. 230, incisos IX e X);法令No. 4711/2003 (3)巴西官方公报;(4) 不适用。 |
9. |
拟批准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 拟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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