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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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HS: 84; 85.
ICS:[{"uid":"35"},{"uid":"31"},{"uid":"33"}] HS:[{"uid":"84"},{"uid":"85"}] |
5. |
通报标题:《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页数:5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对于技术和经济上不可行的情况,借鉴欧盟RoHS经验,归纳整理了《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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