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卫生产品(洗碗剂、洗碗机清洗剂、一次性杯子-勺子-筷子-叉子-刀子-吸管、卫生纸、厨房纸巾、纸巾、餐巾纸、牙签、棉签、一次性尿布)。
ICS:[{"uid":"79"},{"uid":"85.080"},{"uid":"71.100.35"}]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颁布“清洁与卫生产品控制法案执行令”提案。页数:20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执行令的目的是规定清洁与卫生产品控制法案授权的事项及其执行所需的事项。 颁布“清洁与卫生产品控制法案执行令”提案包括以下规定: (a)清洁和卫生产品的范围应扩大到包括一次性护垫和压缩纸巾以及洗手用干擦拭物。 (但根据药事法第2.7(a)条的规定一次性护垫作为准药品管制,不作为洁清洁与卫生产品管制); (b)根据法案第22(1)条计算罚金标准; (c)法案第23条要求的正式公告,应通过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网站或依照报刊推广法案第9(1)条注册的全国发行的普通日报公布以下事项:违反清洁与卫生产品控制法案的正式公告标题、企业类型、企业名称和地点及代理名称、清洁与卫生产品名称、违法细节等; (d)法案第34(2)条规定的行政罚款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为确保安全批准 “清洁与卫生产品控制法案执行令”。 |
8. | 相关文件: MFDS 公告No. 2017-349(2017年9月29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8年4月19日。2018年10月19日仅适用于第2条。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7/12/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