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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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第3代移动通信终端设备(ICS:33)。
ICS:[{"uid":"33.060.80"}] HS:[{"uid":"33"}] |
5. |
通报标题:第3代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技术规范修订草案页数:52/38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第3代移动通信(3G)服务将于2018年12月终止。由于CSFB的需求,3G网络仍将作为异构网络存在于移动宽带(4G)网络中。因此,移动宽带业务的频率作为第3代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认证的基础加入到本法规中。此外,参考标准CNS 15285“移动终端和其它手持式ICT设备使用的充电器通用要求和测试方法”已于2017年7月14日修订。根据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和“移动宽带业务宽带终端设备技术规范”,NCC提出修订“第3代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技术规范”。另外,目前没有CDMA2000服务; 因此相关的测试项目被删除。修订如下: 1.基础和范围(第1点修订) 2.规定的测试项目和文件(第3点修订) 3.实施日期(删除第5点) |
7. | 目的和理由:简化行政程序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电信法 •移动宽带业务宽带终端设备技术规范 |
9. |
拟批准日期:
2018/07/01 拟生效日期: 2018/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8/05/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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