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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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制冷电器。
ICS:[{"uid":"97.130.20"},{"uid":"97.040.30"}] HS:[{"uid":"8418"}]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9/125/EC制定制冷电器生态设计要求及撤销欧盟委员会法规(EC) No 643/2009页数:9页+17页附录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草案规定了制冷电器的最低能源性能、可修复性、可回收性和信息要求,因为它具有限制能源消耗的成本效益潜力和提高资源效率的目的。 根据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不允许在欧盟上市。本法规草案基于与利益相关方共同执行的2项技术、环境和经济研究的结果。本法规草案撤销法规(EC) No 643/2009关于家用制冷电器生态设计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 目的是从市场上去除性能最差的制冷电器,从而推动市场转向更加环境友好的产品。提高能源效率,应对气候变化,促进欧盟循环经济。 |
8. | 相关文件: •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9/125/EC制定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框架,官方公报L 285, 2009年10月31日, P. 0010.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09:285:0010:0035:en:PDF •法规(EC) No 643/2009关于家用制冷电器生态设计要求: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09R0643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年1季度 拟生效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规定自2021年4月起适用。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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