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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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新化学物质,高分子化合物。
ICS:[{"uid":"71.04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须通报的高分子化合物页数:2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法律名称:须通报的高分子化合物 主要内容:环境部根据化学物质注册、评估法案第10(4)2(b)条指定并公布新的化学物质(如阳离子高分子化合物),这些高分子化合物不包含此前有毒化学品管制法(未经法案No.11862修订)第10(1)3条免除危害审查的新物质。指定和宣布的新物质应通报环境部。 |
7. | 目的和理由: 掌握在韩国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的信息,防止化学物质事故,如加湿器消毒剂。 |
8. | 相关文件: MoE公告No. 2018-765 |
9. |
拟批准日期:
2019/01/01 拟生效日期: 2019/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2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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