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 [1456]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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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住宅木材加热器,水暖器和强制通风炉; 空气质量(ICS 13.040),家用、商用和工业加热设备(ICS 97.100),一般测试条件和程序(ICS 19.020)。
ICS:[{"uid":"19.020"},{"uid":"13.040"},{"uid":"97.100"}] HS:[{"uid":"8516.1090"},{"uid":"8516.2100"},{"uid":"8516.2920"}] |
5. |
通报标题:新住宅木材加热器、新住宅水暖器和强制通风炉性能标准页数:9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在本措施中,环保署(EPA)现就新住宅木材加热器、新住宅水暖器和强制通风炉性能标准2015(2015 NSPS)的若干方面征求意见,以便在今后的法规制定中改进这些标准和相关测试方法。本措施未对2015 NSPS提出任何修改,但对该法规的若干方面征求意见,包括第2阶段排放限制的执行日期,强制通风炉、水暖器和木材加热器的第2阶段排放限制,基于加权平均值与单独燃烧率的第2阶段排放限制,过渡到层积材的认证测试方法,合格审计测试,第3方审查,电子报告工具和保修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18年11月30日联邦纪事(FR)第83卷第61585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60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9/02/1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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