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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308
2018-12-1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ICS:[{"uid":"13.220.20"}]      HS:[{"uid":"9027100090"}]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页数:19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安装使用的用于探测可燃性气体及蒸汽的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7.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X]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本标准规定了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及商业场所安装使用的用于探测可燃性气体及蒸汽的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通报原文:[{"filename":"CHN1308.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81218/CHN130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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