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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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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PKM/355
2019-02-0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2.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化妆品。 洗漱用品(ICS 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304"}]
5. 通报标题:

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草案)



页数:2/2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根据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第7条第4款,卫生福利部提出“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草案),以规定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应遵循的布局、方法和其它要求。提出的要求将取代分别于2006年和2001年通过的“化妆品标签、说明和包装的指示要求”和“应在外包装上注明化妆品中包含的所有成分名称”。
7.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8. 相关文件: •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化妆品标签、说明和包装的指示要求;应在外包装上注明化妆品中包含的所有成分名称。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草案)
根据化妆品卫生和安全法案第7条第4款,卫生福利部提出“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书要求”(草案),以规定化妆品包装、容器、标签或说明应遵循的布局、方法和其它要求。提出的要求将取代分别于2006年和2001年通过的“化妆品标签、说明和包装的指示要求”和“应在外包装上注明化妆品中包含的所有成分名称”。

通报原文:[{"filename":"TPKM355.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90205/TPKM35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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