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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139
2015-10-19
15-5497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消费品(电子电器、儿童用品)
ICS:[{"uid":"25"},{"uid":"29"},{"uid":"31"},{"uid":"33"},{"uid":"35"}]      HS:[{"uid":"84"},{"uid":"85"},{"uid":"39"},{"uid":"48"},{"uid":"61"},{"uid":"62"},{"uid":"87"},{"uid":"94"},{"uid":"95"}]
5. 通报标题: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页数:1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办法明确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的情形、召回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者的召回义务、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召回程序、生产者和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等,旨在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
9.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3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
本办法明确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的情形、召回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者的召回义务、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了召回程序、生产者和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等,旨在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管理制度。

通报原文:[{"filename":"CHN1139.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51019/CHN113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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