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无线电研究所(RR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IPTV设备
ICS:[{"uid":"35.16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广播IPTV设备技术要求页数:4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旨在制定IPTV设备技术规范。修订了3条,以反映互联网多媒体广播业务法案的法律修订和信息通信技术(ICT)的发展。部分修订是: |
7. | 目的和理由:协调 |
8. | 相关文件: RRA公告No.2015-51(2015年6月12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10月 拟生效日期: 2015年10月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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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旨在制定IPTV设备技术规范。修订了3条,以反映互联网多媒体广播业务法案的法律修订和信息通信技术(ICT)的发展。部分修订是:
•根据修订的法案更新了引用的条款;
•增加了IEEE 802.3ab以太网网络适配器;
•IPTV技术要求增加了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RFC 3810 MLD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