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芒果罐头(
ICS:[{"uid":"67.080"}] HS:[{"uid":"22"}] |
5. |
通报标题:芒果罐头页数:9/14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在海湾标准GSO 951 “芒果罐头”第8条中规定了强制标签要求。说明如下: 除海湾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要求以外,以下规定适用,应在产品标签上声明: (a)罐装产品名称:“芒果”; (b)制备形式:“等分”、“切片”、“切块”、“切条”、“混杂切条”或“不规则切条”; (c)包装介质及其浓度; (d)包装介质中的果汁成分不得在产品名称中声明,如果低于总包装介质的10% (m/m),但应在成分清单中声明; (e)包装类型; (f)产品名称和品牌地址,如可能; (h)使用国际单位制标明净重; (i)以月和年标明生效日期和有效期; (j)存储条件和保存条件(最佳存储温度) 标签及相邻的解释声明应使用阿拉伯语书写,如使用其它语言书写,应写在阿拉伯语 旁边。所有其它语言提供的信息应与阿拉伯语内容相同。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海湾标准GSO951“芒果罐头” •也门标准2475:2013“芒果肉罐头”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