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牙买加 |
2. | 负责机构:牙买加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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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标签;包含或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或其替代物生产的产品和设备(
ICS:[{"uid":"55.020"},{"uid":"13.020"}] HS:[{"uid":"84"},{"uid":"85"}] |
5. |
通报标题:牙买加标准规范-商品标签-第29部分:包含或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或其替代物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标签页数:1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包含或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或其替代物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标签要求(包括翻新设备)。 |
7. | 目的和理由:本文件旨在提供有助于保护产品使用者的相关充分标签信息。本文件由生产商、进口商、再包装商及消费者使用,支持牙买加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中承担的义务。 |
8. | 相关文件: 牙买加标准规范-商品标签-第29部分:包含或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或其替代物生产的产品和设备标签公告将公布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批准时,文件作为牙买加强制标准规范公布并且出售。 |
9. |
拟批准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公布之时 拟生效日期: 在牙买加官方公报增刊-公告、规章和法规上公布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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