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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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医疗设备
ICS:[{"uid":"11.040"}] HS:[{"uid":"90"}] |
5. |
通报标题:“医疗设备法案实施令”修订提案页数:11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针对不支付行政罚款者的措施; ·删除地区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生产认证/通报、进口、修改、收费等职责,由于这些职责已转交给医疗器械信息技术援助中心。 |
7. | 目的和理由:依照修订的“医疗设备法案”,加强行政措施效果,促进后续法律措施的稳定性。 |
8. | 相关文件: MFDS公告No.2015-40(2015年2月5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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