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美国农业部(USDA)农产品销售局(AMS)[989]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葡萄,水果,蔬菜(
ICS:[{"uid":"67.080"}] HS:[{"uid":"08"}] |
5. |
通报标题:东南加州指定地区种植的葡萄和进口鲜食葡萄;放宽装卸要求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规提案征求关于部分放宽加州鲜食葡萄销售法令(法令)和鲜食葡萄进口法规规定的现行装卸要求。法令管理东南加州指定地区种植的鲜食葡萄的装卸,由加利福尼亚沙漠葡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实施。进口法规由农业营销协定法1937第8e条授权,管理鲜食葡萄向美国进口。本措施部分放宽法令和进口法规对包装在5磅以下掀盖式销售包装中的美国No. 1等级鲜食葡萄规定的四分之一磅最小串尺寸要求。根据提案,少于容器重量20%的葡萄可以由重量低于四分之一磅的单串葡萄组成,但每个单串至少5颗葡萄。本法规为加利福尼亚沙漠葡萄装卸商和进口商提供了灵活性以应对目前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市场机会。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2015年3月3日联邦纪事(FR)第80卷第11346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7编第925和944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5/04/0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