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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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医疗设备
ICS:[{"uid":"11.040"}] HS:[{"uid":"90"}] |
5. |
通报标题:“医疗设备核准、通报和审查法规”修订案页数:66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指定医疗设备须强制提交临床数据:附录12列出了63个产品项目; •对于内置软件和/或由独立软件组成的医疗设备,澄清和简化了审查和核准所需的性能数据范围; •扩大了无菌医疗设备无菌测试数据技术文件审查的附带文件范围(承认国际统一的无菌保证数据); •扩大了免除张贴测试证明的I类二手医疗设备范围; • 澄清了审查和核准技术文件中的测试项目和提交的数据; •简化和改进了书写技术文档摘要(STED)的方法(删除了多余项目,使申请人能够提交项目时考虑到产品原始性质); •修订了体外诊断(IVDs)临床性能数据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公众健康安全;建立更有效和系统的医疗设备审查与核准程序。 |
8. | 相关文件: MFDS公告No.2015-39(2015年2月2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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