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无线电研究所(RR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移动通信无线设备
ICS:[{"uid":"33"}]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部分修订通信服务无线电设备技术要求草案页数:20 使用语言:韩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提出OFDMA 和 SC FDMA方式1715~1785MHz、1810~1880MHz、 1,920~1980MHz、2110~2170MHz、2500~2540MHz和2620~2660MHz移动通信频谱15MHz频道带宽技术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协调 |
8. | 相关文件: RRA公告No.2015-7(2015年2月3日) |
9. |
拟批准日期:
2015年4月 拟生效日期: 2015年4月或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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