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秘鲁 |
2. | 负责机构: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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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未与其它仪器组合的电子或电动仪器、温度计和高温计(9025.19.90.00)
ICS:[{"uid":"17"}] HS:[{"uid":"9025"}] |
5. |
通报标题:秘鲁计量标准草案(PNMP)No.0202014“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页数:38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报的标准草案规定了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计量和技术要求。此类仪器用于测量人或动物的体温。仪器在达到稳定状态之后指示一个测出的最高温度或在达到仪器设定的时间之后预测一个最高温度。在指示最高温度之前,体温计指示实际温度。 体温计测量范围35.5°C 至 42.0°C,与国际建议规程OIML R 7“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含汞玻璃医用体温计”规定的范围一致。本标准草案包括2个精度等级,I级和II级。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要求和检验方法,使这些广泛用于秘鲁家庭的测量仪器接受计量管制,从而保护秘鲁消费者的健康。 |
8. | 相关文件: 国际法定计量组织国际建议规程OIMLR115,1995年版,“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 |
9. |
拟批准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拟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15/04/0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通报的标准草案规定了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计量和技术要求。此类仪器用于测量人或动物的体温。仪器在达到稳定状态之后指示一个测出的最高温度或在达到仪器设定的时间之后预测一个最高温度。在指示最高温度之前,体温计指示实际温度。
体温计测量范围35.5°C 至 42.0°C,与国际建议规程OIML R 7“带最大值显示装置的含汞玻璃医用体温计”规定的范围一致。本标准草案包括2个精度等级,I级和II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