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THA/446
2015-01-15
15-0268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泰国
2. 负责机构:工业部工业建设厅(DIW)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危险品防护(
ICS:[{"uid":"13.300"}]      HS:[{"uid":"9802"}]
5. 通报标题:

工业部关于有害物质清单的通报草案(No.2)B.E.2557(2014)



页数:8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根据有害物质法,工业部根据有害物质委员会的建议,制定了有害物质清单草案((No.2B.E. 2557(2014),纠正和增补2013828日工业部有害物质清单通报2013中的有害物质如下:

1.修订了相关负责机构管辖的有害物质:

·农业部

  -删除了1种物质:清单1.1 No.69氯酚

  -修订了3种物质:清单1.1 No.195百治磷和No.639 EPN及清单1.2 No.1氯酚

·食品药品管理局

·修订了2种物质:清单4.1 No.164灭多威和No.194 EP

·工业建设厅

  修订了11种物质:清单5.1 No.78氮梭曼:甲基氯膦酸频那酯,No.81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No.148五水硼砂,No.159氯化氰,No.242 BZ: 3-奎宁环酯,No. 296甲醛,No.298碳酰氯,No.306苯酚,No.484氰化氢,清单5.5 No.6胺吸磷: S-[2-(二乙氨基)乙基]OO-二乙基硫赶磷酸酯及其烷基化或质子化盐类。

2.工业建设厅在现行清单中增加了7种有害物质,分别是:1)清单5.1 No.487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混合异构物),No.488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2)清单5.4 No.9异氰酸酯异构体或混合物,No.10树脂(苯酚或甲醛>2% w/w);3)清单5.5 No.13硫芥子气,No.14路易氏剂,No.15氮芥子气。此外,增加了新清单5.6(按特性分类的物质)。清单5.6由以下10类组成:

·No.1爆炸性,No.6腐蚀性

·No.2易燃性物质,No.7刺激性

·No.3氧化剂或过氧化物,No.8致癌物

·No.4有毒物,No.9毒害生殖器官的物质

·No.5致变物,No.10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7. 目的和理由:安全和环境保护。
8. 相关文件: 有害物质法B.E.2535(1992)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分发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工业部关于有害物质清单的通报草案(No.2)B.E.2557(2014)

根据有害物质法,工业部根据有害物质委员会的建议,制定了有害物质清单草案((No.2B.E. 2557(2014),纠正和增补2013828日工业部有害物质清单通报2013中的有害物质如下:

1.修订了相关负责机构管辖的有害物质:

·农业部

  -删除了1种物质:清单1.1 No.69氯酚

  -修订了3种物质:清单1.1 No.195百治磷和No.639 EPN及清单1.2 No.1氯酚

·食品药品管理局

·修订了2种物质:清单4.1 No.164灭多威和No.194 EP

·工业建设厅

  修订了11种物质:清单5.1 No.78氮梭曼:甲基氯膦酸频那酯,No.81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No.148五水硼砂,No.159氯化氰,No.242 BZ: 3-奎宁环酯,No. 296甲醛,No.298碳酰氯,No.306苯酚,No.484氰化氢,清单5.5 No.6胺吸磷: S-[2-(二乙氨基)乙基]OO-二乙基硫赶磷酸酯及其烷基化或质子化盐类。

2.工业建设厅在现行清单中增加了7种有害物质,分别是:1)清单5.1 No.487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混合异构物),No.488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2)清单5.4 No.9异氰酸酯异构体或混合物,No.10树脂(苯酚或甲醛>2% w/w);3)清单5.5 No.13硫芥子气,No.14路易氏剂,No.15氮芥子气。此外,增加了新清单5.6(按特性分类的物质)。清单5.6由以下10类组成:

·No.1爆炸性,No.6腐蚀性

·No.2易燃性物质,No.7刺激性

·No.3氧化剂或过氧化物,No.8致癌物

·No.4有毒物,No.9毒害生殖器官的物质

·No.5致变物,No.10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通报原文:[{"filename":"THA446.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50115/THA446.doc"}]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