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以色列WTO-TBT咨询点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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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便携式灭火器(HS:842410); (ICS:13.220.10)。
ICS:[{"uid":"13.220.10"}] HS:[{"uid":"8424.1000"}] |
5. |
通报标题:SI 570第1部分- 便携式灭火器:粉末储存压力型-灭火器页数:20 使用语言:希伯来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强制标准SI 570第1部分,涉及便携式灭火器。旧版本和新修订标准草案之间主要不同如下: •将值从N更改为Kg; •修改了灭火材料和排放气体要求(第2.2款); •删除涉及合规性的第1.6款; •新增加容器和容器接头要求(第3.2.2和3.2.3款); •取消了头部螺纹和容器衬套螺纹大部分要求(第3.7.5款); •增加了压力表中止回阀要求(第3.9款); •新增加了抗振性试验方法要求(第4.9款); •修改了衬套螺纹强度测试压力(第4.12款); •删除了涉及螺纹的第3.14.5.1款; •修订了涉及标志的第2.1款,更改了白色条带宽度及字符大小。 旧标准和新修订标准自新标准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适用。在此期间,可以根据旧标准或新修订标准测试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
8. | 相关文件: •以色列强制标准SI 570第1部分(1999年7月)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旧标准和新修订标准自新标准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适用。在此期间,可以根据旧标准或新修订标准测试产品。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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