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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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用橄榄
ICS:[{"uid":"67.080"}] HS:[{"uid":"08"},{"uid":"20"}] |
5. |
通报标题:食用橄榄页数:15页;15页 使用语言:英语;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分别在海湾标准GSO“食用橄榄”第6.1、6.2、6.3和9条(标签)中规定的包装、储存和标签的强制性要求。其将如下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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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GSO222“食用橄榄” ● 食品法典标准CAC66/19812013年修订“食用橄榄”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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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分别在海湾标准GSO“食用橄榄”第6.1、6.2、6.3和9条(标签)中规定的包装、储存和标签的强制性要求。其将如下示出:
橄榄应当包装在不会对橄榄产生任何异味或味道、耐腐蚀和不会与所包含的产品产生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的卫生、适当、新的、清洁、完好和防漏的容器中。
由透明材料制成的容器不得掩饰橄榄的真实外观。
除了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海湾标准的要求之外,下列规定应当应用并且在标签上声明:
橄榄品种(盐水绿橄榄-盐水变色绿橄榄-盐水黑橄榄等)
根据类型分类(整橄榄-带核整橄榄-夹心整橄榄等)
保存中使用的热处理类型
橄榄大小分级,如果两种或多种邻近大小的包装在一起,应当声明“大小混合”的说明,如果大小未分级,应当声明“大小未分级”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