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地板采暖温控系统(
ICS:[{"uid":"97.120"}] HS:[{"uid":"85"}] |
5. |
通报标题:中国家庭及类似用途地板采暖温控系统安全要求国家标准页数:20 使用语言:汉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及类似用途地板采暖机械和电子温控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额定电压690V以下、额定电流63A以下、将电能转换为室内热量(通常称为电热地暖系统)或通过热流介质(通常称为水地暖系统)散热、单温控或双温控的地板采暖温控系统。本标准包括房屋地板采暖温控系统要求,和与管道泵、水暖、中央空调系统和建筑自动化系统一起使用的地板采暖温度调节系统要求,还包括带遥控和智能控制功能的地板采暖温控系统要求。不包括地板采暖辐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管理市场和保护个人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通报之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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