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布隆迪 |
2. | 负责机构:布隆迪标准质量管理局(BBN)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 洗漱用品(ICS 71.100.70)。
ICS:[{"uid":"71.100.70"}] HS:[{"uid":"3307.3000"}] |
5. |
通报标题:空气清新剂气溶胶-规范页数:2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东非标准草案规定了气溶胶形式的空气清新剂要求及试验和取样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做出治疗声明的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质量要求;协调; 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 |
8. | 相关文件: • EAS 377(所有部分),化妆品和化妆产品 • ISO 22716,化妆品 -生产管理规范(GMP) - 生产管理规范指南 • ISO 7010,图形符号 - 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 - 注册安全标志 • ISO 24153,随机抽样和随机化程序 • KS 1669:2001,化妆品和空气清新剂气溶胶规范 • TZS 811:2017,化妆品和空气清新剂气溶胶 - 规范。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